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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景印刷无偿使用巨额“职工产权”12年

摘要:在国景企字[2000]1号文件中提到,所谓职工产权可全部作为职工社会保障基金,解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但是当时“景德镇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的所有职工在与中景集团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后都与新的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了社会保障金的缴纳,没有用到这笔“职工产权”。如今所谓的“职工产权”去向发人深思。

在国景企字[2000]1号文件中提到,所谓职工产权可全部作为职工社会保障基金,解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但是当时“景德镇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的所有职工在与中景集团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后都与新的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了社会保障金的缴纳,没有用到这笔“职工产权”。如今所谓的“职工产权”去向发人深思。

2000年9月,在市政府的安排与部署下,“景德镇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由国有公司改制为私营公司,即现在的“江西中景集团有限公司”。

在改制中,根据(景国企字2000)1号文件的方式,将原国有公司的44%净资产2896.52万元界定为“职工产权”,并减除了私营公司相对应的收购价格,将这笔资产留在改制后的“中景集团”。

偿使用巨额“职工产权”12年

当时的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职工认为,这笔“职工产权”的2896.52万元是原用人单位即国有“景德镇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对自己这些解除国有身份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他们认为私营企业主接管公司后应当拿出相对应的资金代表政府支付给相关职工,以用作解除国有劳动合同的补偿,或者在征求职工意见的前提下,将这笔资产转为职工个人股权,在日后的经营过程中支付股权收益或合理地资产使用费给职工。然而,中景集团董事长在改制后的12年间一直无偿使用着这笔“职工产权”。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当时的政府只是粗略的界定“职工产权”,既没有责成改制后的私营公司如何将“职工产权”落实到在职的员工个人,也没有监督好这笔资金的进一步处理,导致这笔“职工产权”长期被私营企业主长期无偿占用。